我在北京一个乡镇,便民市场开了一家蛋糕店。前几天食药所的人过来。说我们被人举报了,因为没有执照,让我们关门。如果在营业就查封我们的东西。但是这里也办不了执照。我们该如何应对?当时招商的时候招商经理说说市场有大照,需要办照的时候,市场统一给办。现在招商经理还承认这一点。但实际情况是,市场也没有合法的执照。市场老板说我们这个房子也办不了照。租赁合同上写的,我们应该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这明显是欺诈行为。110会管这个事吗? 我们刚交了一年的房租。有什么好办法处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