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片林地现被征收,林地属我村第七小组共(64户)村民所有,有山林经营股权证为据,但近几年被64户村民中的十一户村民开挖成了耕地,现被政府征收,村领导和乡政领导只按现实占有为依据来赔付给这十一户,这样合理吗?剩余的五十多户股民不服,要求按林地赔偿来按股分配,其余按耕地多出的款项才可以赔偿给这十一户,但村领导和乡领导都维护着这十一户村民,理论无果,请问律师,这五十多户股民的要求合理吗?这些股民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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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如果协商不了,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
追问:请问易律师:我们该怎样来起诉?这笔费用大概需要多多?请你们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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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