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大型货车严重超载与一位骑电动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小孩发生车祸。现在小孩因外伤致一只眼睛只有光感(0.02),事发至今已有四十几天。认定书分大货车为主要责任,小孩骑电动自行车为次要责任。请问关于赔偿方面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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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财产损失、残疾器具费等等因交通事故而花费的费用,若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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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大型货车车主、保险公司,鉴定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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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追问:请问认定书上主、次责任该怎么分?伤残鉴定是不是由交通局指定地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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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等级确定赔偿数额。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区分责任,超过的部分可以按2:8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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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