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单位同事连带责任担保房贷,当时不知道银行选择不抵押房产,借款人房屋未抵押,当年一房多贷,现已被其他银行冻结,借款人只按时还款一年,后工作同时经营不善,现无力偿还延续5年,一年前我才知道借款人没按时还款,在我督促后,借款人现有工作,现每月部分还款但不够银行每月按揭金额至今,现银行起诉借款人夫妇(贷款时为夫妻现已离婚)和担保人我,目前得知该借款人在房贷后还有银行信用贷款也已拖欠银行若干年,也将于近日应诉(信用贷款非我担保),我该如何应对或能行使什么抗辩权?另,这两项欠款偿债顺序如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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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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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属实的话你没有太好的抗辩理由的,可以提供财产线索让法院优先执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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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人应当偿还借款,然后向借款人及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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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