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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小车超车把我电动车撞废了,而我因即使反应躲开,人没事车废了,小车还逃逸了,已报警,车牌为皖F0850剩下一个号因天黑没看清,这事会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7-03-20 11:29: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已报警由交警队进行处理,对方一定是全责,赔偿你电动车的损失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对逃逸加重处罚,根本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及时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损失的扩大;二是便于尽快查清事故责任,处理事故善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是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正确认定逃逸也应当围绕肇事者在肇事后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去考察。审判实践中,应当把握好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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