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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4月1日进入该公司。今年3月9日公司副总谈话,因公司业务调整我属于裁员范围,要求离开时间在3月中旬。 我在该公司至今已满11个半月,目前为止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且今年1月以来对员工单方面降薪。 我想咨询本次裁员我可以要求得到哪些赔偿,应该如何处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离开公司需注意哪些问题?若本人一直在该公司待到4月,会否影响事后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烦请律师给予指导,谢谢!

合同纠纷
2017-03-14 10:08: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需要收集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客观证据,比如工作牌,文件等等。一直待到4月不影响双倍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
  • 那就离职了,要求2倍工资
  • 不会影响双倍工资赔偿,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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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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