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2004年1月签合同至2006年1月租用了100亩耕地种菜,在2005年12月政府征收作公路用地,赔偿青苗费每亩150元,但当时这笔钱拨给了镇政府,没有直接拨给租农,村民想独占这笔费用(其中土地征收费已补给村民),拖到至今仍没有发放,2006年1月租户递了申请打官司并请了律师2006年4月15日开庭,镇政府领导竟然以势欺人(因为我们不是本地的),不准当地律师上庭,只好另安排律师.我想问下这场关系到官场的官司有没有胜算,还需要找其它部门吗?

经济相关
2009-05-24 15:14: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