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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未婚妈妈;女儿现在3岁了!可是孩子爸爸要跟我分开;他说女儿跟我一起的话他就什么都不管;女儿给他的话他也不需要我管!可是这三年来女儿一直是我带的感情很深,我舍不得孩子给他;我唯一的要求就是想让他付抚养费;毕竟是我们共同的孩子!我现在找不到他人了,想了解一下如果我要起诉的话是不是要到他所在地起诉?我能否有胜算?期待能得到律师的帮助!谢谢?

婚姻家庭
2017-03-10 18:16: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如果要起诉男方,应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你以孩子名议起诉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基本上会胜诉。只是胜诉后,执行起来可以有点不顺利,不过不用担心,如果法院判你方胜诉了,男方仍不给孩子抚养费,男方会被列为黑名单,他那时就会做事不方便的。
    追问:谢谢蒋律师;有没有可能我孩子会判给男方;我很担心这个问题;到那时我又该怎么办?
  • 可以去他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有胜算 
    追问:他呢现在没个正经工作;还跟我说过;要起诉他的话最好现在起诉;不要等到他以后有钱了再起诉!是不是我起诉了也得不到抚养费!那我该怎么办?
  • 如果男女 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合伙财产及债务、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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