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四月分在某贷分期了一款手机,是朋友骗了我,说分期有多好,没压力,最后就分期付款了,手机2798我付了600,分期付款付了九个月,每个月280,首付和每个月付款加起来3120他们还要我还三个月,当初办分期的时候说的是九个月,我现在该怎么办?他们说要把我上征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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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发生合同纠纷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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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合同纠纷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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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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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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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尽快想办法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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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