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把公共收益用于设备维修,但业主公约上明确只能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且物业是包干制的,设备日常维修包含在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里面,设备中,大修从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出,请问物业这种做法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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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法律上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授权决定使用,业主公约属于授权的一种,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挪用。物业公司与业主构成法律上的服务关系,日常维修如果确实包含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那么该项支出即应由物业自行承担,其未经授权使用该笔款项,同时构成不当得利和侵权,业主可选择其中一个案由起诉,以追回该笔款项。
追问:业委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给物业使用公共收益。可以吗
解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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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以及小区的其他规章制度,确认物业公司无权动用该公共收益的,其行为属于违约,可要求其归还相应的费用。
追问:公约上只写着公共收益用于业委会工作经费和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不知道你说的其他规章制度是什么,因为业委会只给我看了业主公约,维修资金公约,议事规则和物业服务合同
解答:这个诉讼,至少是要以业委会作为诉讼主体的,如果仅是业主个人的话,可能难以成为诉讼主体,不具有法律上规定的诉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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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法律上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授权决定使用,业主公约属于授权的一种,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挪用。物业公司与业主构成法律上的服务关系,日常维修如果确实包含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那么该项支出即应由物业自行承担,其未经授权使用该笔款项,同时构成不当得利和侵权,业主可选择其中一个案由起诉,以追回该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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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