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别人欠我钱有借条但一直不还,要就说没钱,我想起诉因到那个法院,起诉弗谁拿,
-
1、被告住所地2、书面借款合同纠纷,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诉讼费先由原告负担,胜诉后由被告负担。
-
你好 可以起诉
-
你好,去被告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您可以主张让对方付起诉费。
-
借条上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你的经常居住地都可以起诉,诉讼费你要先行垫付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