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半年,热水器坏了,正常使用的,合同规定自然损坏由房东换新,但是房东说是在我们手里坏的,不是自然损坏,拒绝换新,让我们赔钱,并且说这个热水器买来才两年(实际上看着非常旧,商标是海信厨卫,但是售后说他们没有该型号,网上也查不到任何该型号电器的内容),我们咨询了海信电器售后,按房东的时间说法,还在保修期,但是房东说她已经丢失了票据和保修证什么的,让双方各掏500块,但是要把安装费500块也算进去,还说不这么做就要赶我们走,我们由于押了房租,还预支了下月房费,所以现在直接走很亏,毕竟她给出的赔偿价格还是低于押金的,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