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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签了聘用协议,上面只有我乙方的签字,甲方是直接打印的公司名称和法人,没有盖章,协议上有辞职要提前45天书面申请,否则赔偿5000元,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如果我辞职没到45天离开需要赔偿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7-02-17 11:36: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对于你们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保密协议、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才能约定赔偿金,其他约定赔偿的条款都是无效的。
  • 你可以对这一条提出异议
  • 对方需要证明其有损失,才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聘用协议,你是事业单位吗?劳动关系的话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离职,不需要赔偿,除非你造成公司损失。
    追问:不是事业单位
    追问:不是事业单位,协议上只有我一方签了字,没有另一方,也没有盖任何章,请问协议本身有效吗?如果我没有提前45天辞职对方起诉我真的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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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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