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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1岁,没扯结婚证。现在导致女方怀孕八个月。女方这边要求很多我现在无力招架。一开始他们让我必须在成都买房子。买了在谈婚事。然后又让必须加她得名字不然没得谈,我还是加了。现在又给2.8万得彩礼,女方爸妈爷每个人1200得红包。还有哥哥嫂嫂。还有送亲的。还要烟糖。女方还不下户口。女方过去两个车每个1200。现在又让我们老家派车过来接,我们不答应。就吵了起来。每次谈得人都不一样。第一给她妈二娘谈。第二次跟他爸妈谈。第三次跟他爷谈。最后一次给他幺爸谈。我因该承担那些责任。现在他们家不要我走。

其它综合
2017-02-13 16:15: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小孩生下来了,你需要承担小孩的抚养费,你们未结婚,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 没有法律上的责任。有的是你房子加对方名字可能导致财产损失
  • 既然要结婚,就应当好好协商解决。
  • 你好,第一、孩子生下来你支付抚养费即可;第二、结婚自由,至于这个婚还结不结,你考虑清楚再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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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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