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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房贷跟车贷,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车子是我的名字,房贷名义上由夫妻共同摊还,实际只是扣了我一个人的公积金,车子由我自己还款,另外家里还有一些外债,还有两个孩子,一个六岁,小的还没出生,我想离婚了,这样的财产该怎么分割,债务该怎么处理,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夫妻协商不一致,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7-02-09 16:42: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您为男方,在妻子怀孕期间以及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离婚;除非女方提出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房产与车辆如为婚后购置,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所得公积金、工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是共同财产,所以财产均分。关于外债:对外是二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离婚时则要看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没有的话则要举证证明,否则为共同债务,均摊。关于子女抚养:2周岁以下通常跟随母亲生活,以上则看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子女有利,协商不成,走诉讼。
  • 可以起诉离婚,孩子你可以要求抚养权,房产共同分割,债务共同承担。小的等出生后可以主张抚养费。具体可以联系面谈
  • 财产平分,未还清的债务平均承担,孩子根据有利抚养原则判,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离婚
  • 共同财产分割,孩子确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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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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