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跟我丈夫是在中国登记婚姻,丈夫是美籍华人,因婆媳关系,我被迫提出离婚,我什么都不要,只想他快点回来办理手续,我已回国6个月,但丈夫迟迟不回国办理离婚,现在他也没跟我联系了,经济上也没给我支持生活,他只是说了一句话说可能4月份回来,如果他到时不回国办理,甚至一直持续拖下去不办理,我该怎么通过法律来获得最快结束婚姻,我跟他没孩子

民事相关
2017-01-26 17:21: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必要时你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由于对方可能不回来处理,需要法院公告送达给对方,程序上要多花几个月
    追问:如果起诉,我需要花费昂贵的金钱吗?并且需要找律师打官司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