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在建筑企业上班,常年在外工作,结婚时因病无法进行夫妻生活,后经医院检查确定为常见男性疾病(不是性病),现经过治疗已经治愈,在我治疗期间,女方没有尽到作为妻子应尽的责任,女方又提出离婚,我本想挽留,但现在已经不可挽回,我想咨询的是,婚前给的彩礼能否要回?婚后女方父母给了10万(这10万女方母亲没有指明指赠予女方,男女双方也没有就这10万元进行证明是赠予个人还是我们夫妻),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能否还能要其他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17-02-02 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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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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