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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走在街上,没有原因就被莫名其妙打了,结果打人的报案说过程中反而把打人的牙打掉应受处罚吗,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民事相关
2017-01-17 14:24: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你好,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追问:你好李律师,昨天留言过,帮我解答过,在细细说遍情况,前两天我被我们在一起干活的踢了两脚,他喝多了骑摩托上我们一起干活的地方去了,我在门口把电瓶车充电呢,他在后面就踢我两脚,踢我第一脚就挺疼我回头说你喝多少啊接着继续给电瓶充电,接着他又踢我一脚我回头推了他一下,之后他就过来用拳头打我头部,我就还手了,我们用拳头打了两起,之后他把我电瓶车抢走了不知道放哪了,回来我问我电瓶车呢他说我给你放起来了怕我跑了,我说你有什么权利把我电瓶车抢走,他说我把他牙打掉了是门牙说我这是轻伤害,我说你来时候我也不知道你都喝多少了,是不是喝多了在哪骑摩托磕掉的,他就说你必须给我镶牙要不就报警,我说我都不知道你在哪磕的你来了就动手打我装身让我给你镶牙咋想的,他就报警了,我是被打的反而去给他镶牙请问我这属于正当防卫吗,他的口供也是他先动手打得我,我属于轻伤害吗,要是警察能怎么处理我
    追问:你好李律师,昨天留言过,帮我解答过,在细细说遍情况,前两天我被我们在一起干活的踢了两脚,他喝多了骑摩托上我们一起干活的地方去了,我在门口把电瓶车充电呢,他在后面就踢我两脚,踢我第一脚就挺疼我回头说你喝多少啊接着继续给电瓶充电,接着他又踢我一脚我回头推了他一下,之后他就过来用拳头打我头部,我就还手了,我们用拳头打了两起,之后他把我电瓶车抢走了不知道放哪了,回来我问我电瓶车呢他说我给你放起来了怕我跑了,我说你有什么权利把我电瓶车抢走,他说我把他牙打掉了是门牙说我这是轻伤害,我说你来时候我也不知道你都喝多少了,是不是喝多了在哪骑摩托磕掉的,他就说你必须给我镶牙要不就报警,我说我都不知道你在哪磕的你来了就动手打我装身让我给你镶牙咋想的,他就报警了,我是被打的反而去给他镶牙请问我这属于正当防卫吗,他的口供也是他先动手打得我,我属于轻伤害吗,要是警察能怎么处理我
  • 不一定,详情致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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