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9个月,年底公司以经济不好为由,对我进行裁员,我想获取n 1加年终奖,也就是两个月的赔偿金?如果公司不给到我想要的补偿怎么办(我们公司是个法律平台,老板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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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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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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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你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劳动侦查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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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违法解除的就是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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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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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向劳动侦查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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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你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劳动侦查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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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保留相关证据 协商不成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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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