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几天执行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到现在也没有消息了,会什么时候冻结和划款呢? 延迟履行金是多少?

债权债务
2016-12-20 11:09: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 可以到执行局了解情况。
  • 根据判决书履行
  • 与承办法官联系。
  •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 要看判决书的内容。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判决
5510
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
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可以判缓刑吗
合同诈骗量刑
合同诈骗可以判缓刑吗
外地婚检收费吗
外地婚检
外地婚检收费吗
借条只按手印有效吗
借条 2940
借条只按手印有效吗
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借条 3467
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借钱给别人要怎么写借条
借条 3939
借钱给别人要怎么写借条
光欠条能否证明买卖合同关系
欠条 3432
光欠条能否证明买卖合同关系
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还能不能要回钱
借条 3552
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还能不能要回钱
汽车抵押高利贷是不是违法
高利借贷 2148
汽车抵押高利贷是不是违法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