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与2004年12月与海尔集团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于2005年8月1号到海尔报道,随后与海尔集团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是"如果乙方(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但再向公司提出辞职时,公司以其未履行完劳动合同未理由向其索要巨额违约金,公司的计算方式是其辞职前的平均月工资(1500元)×其未履行劳动合同的月份数(30个月),共计45000元。
这里要说明的是,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实习期三个月,可是后来公司却坚持一年后才正是定岗,发岗位工资,而且在公司期间,除了周六每天的上班时间都在十个半小时以上,而且每周工作六天,有时周日也需要上班,所有的加班都没有加班费。
他想请问一下,公司索要这样巨额的违约金合理吗?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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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要求赔偿没有依据。如果加班不发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这牵扯仲裁时效问题,劳动法规定的时效为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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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朋友在一家合资企业,在职期间严格遵守企业制度.由于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过长,生产定额高,工时低,工资少.提出辞职.
可用人单位,结算我朋友最后工作时间,13天工作日的工资仅付了91元钱,这种违背劳动法第五章,最底工资保障制度的行为,该如何解决.请给予指导,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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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违约金约定无效;
2、员工可以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
3、单位违约情况建议向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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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在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脱产培训或者有其他协议,公司向员工要求违约金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公司,公司不予办理手续,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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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加班费可以申请被迫辞职,不用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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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