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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家车刮了我车,比较严重的车身损伤,对方刮车当天没有主动找停车场保安联系我,第二天我通过停车场监控调记录查询到刮碰我车的人,才找到对方承担修车责任,这种行为能否按逃逸事故报交警处理?

交通事故
2018-08-23 08:41: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协商不成,委托律师办理
  • 如果是免费停车,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 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是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应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 在该情形下停车场不能定义为免费停车场,对停放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 即使停车场贴有免责申明,但只要收了费,就必须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停放车辆出现了损害结果,停车场必须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但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的免责内容无效。
  • 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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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