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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太原上班时候受伤,肩膀,手腕,股骨头骨折。 当初他们公司支付了医疗费和治疗期间工资,说治疗结束后按程序走。 治疗了一年半,现在肩膀和手腕的钢钉取掉了。股骨头那里的钢板不能拿,没长好,以后还可能坏死。 然后他们公司带去做了一个司法鉴定,说够不上伤残等级,打算拿3万块钱了事。 我觉得应该那结果不对,应该去劳动局做劳动能力鉴定,可现在所以资料都在公司手里,我该怎么办? 也不知道他们公司当初有没有去做工伤认定,有的话他们认定书不给我怎么办,没有的话已经超过一年了劳动局还会受理吗?

医疗纠纷
2016-12-11 12: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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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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