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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工伤受伤为手腕三角骨豌豆骨第五掌骨骨折,和大拇指神经断裂伤。医生给开了三个月治疗期,现在到期了。手基本能握拳了,就是大拇指一侧还没有直觉和不能弯曲。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说神经断裂伤至少六个月以上才可以,他说这期间是带薪休息。医生给我开的三个月治疗期已满,现在去找医生,医生不给开假条了,说手受伤只有三个月治疗期。我到底是六个月还是三个月?

劳动纠纷
2016-12-12 15:37: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追问:现在工伤认定书有了,现在医院开的医疗期到了 公司要求上班,我申请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就说要再等三个月。我这期间带薪休息,可没有书面文件啊
  • 你好,你工作中受伤是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治好后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才能计算赔偿数额,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就只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 六个月后才可以鉴定,还有三个月医生不给开治疗期,可以要求开休息期试试。
    追问:不给看,意思三个月就可以上班了
    解答:去劳动局投诉处理。
  • 可以复诊,再开证明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追问:可不可以不要假条,以社保局为准
  • 工伤休息时间以医院诊断意见为准。
    追问:医生不给假条说明伤情已经好了,为什么劳动局不给鉴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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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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