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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事件经过:因甲方欠乙方4万元钱,乙方催要,甲方暂无现金偿还。乙方趁甲方不在厂里,开一货车,带着4名青壮年,(甲方门岗阻拦不住)强行把大门锁砸开,仓库门锁也砸开,把货物拉走一车,价值10多万元(在这之前乙方已扣押甲方一辆10多万元的办公用轿车)。甲方接到门岗电话,即刻报警。110指挥中心即派管辖地公安分局民警前往。甲方也从市里往回赶。中途甲方、分局民警与乙方相遇。民警即把货车拦下,连同甲方3人、乙方5人,一齐带到xx分局内。(在去往分局途中,乙方用手机打过两次电话。一次是告诉那头接电话的人:“我已被民警拦截,不知要带到那里去。”快到分局时,又打电话告诉是xx分局。) 在分局等了一个小时左右,一民警从楼上下来说:“你们走吧,这事不属于我们管,不够立案。”就这样不了了之。甲方寡不敌众,又是外地人,只有眼睁睁乖乖的看着乙方大摇大摆地把货拉走。以后,乙方又给甲方打电话,扬言:这不算完,还要再拉。 问:“此事某公安分局该不该管?该怎么管?甲方该怎么办?”万望律师解谜、指路。谢谢!

合同纠纷
2016-12-08 09:59: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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