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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9点十多分,在乡道上机动车超速行驶,突遇前方电动车横过马路,机动车发现后就鸣笛,并向左打方向。踩刹车。电动车不理会,依旧继续横过马路,导致在中心单黄虚线处相撞。机动车停在了逆向的车道。司机立即查看并马上报120和122报警。电动车驾驶人由120当日上午十点多送至市中心医院。当晚在接受手术后死在医院。请问这起交通肇事如何划分机动车和电动车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16-12-01 15:22: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追问:机动车能付多少责任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如果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并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从轻处理吧,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 首先需要明确路权,如果机动车行驶路线没有问题,三轮车没有路权。其次,有行车记录仪吗?其三,机动车停在什么位置不重要,刹车后肯定会移动位置,关键接触点在哪里。同等责任可能性大,主要责任就涉及刑事问题了。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记住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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