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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问,我父亲2000年去世,有一个小院,今年拆迁我们兄妹每人分一个一居室,我2011年结婚,请问我的这个安置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
2016-11-29 10:44: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没有遗嘱 按照继承的 属于共同财产
  • 是婚前财产。
  • 你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 没有其他情况的,应当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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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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