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推荐的对外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中介)的组织下,于11.5赴北京参加卡塔尔航空公司面试,面试通过,收到卡方通知,但是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去该公司上班。未与任何一方签定任何劳务合同。看了卡方入职流程,离真正录取步骤还有很多。我并未做出任何损害卡方利益行为。
除10.30于中介处按要求缴纳1000元面试押金,押金单写着面试不过退款,面试通过作为服务费的一部分,当初签字并未留意过了不退款,以为只是押金收交单。(这点是我自己大意)今天中介催我递交材料,我提出拒绝,中介扣留1000押金并言辞强烈要求我赔付他面试车旅费用550。我就想咨询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不合法行为存在,鉴于该中介自称前身是国企,本人法律小盲特此求助!恳切盼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