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当时结婚他年龄不够,办了一个假的身份证号码结婚了,孩子上户口也可以用,但是结婚证丢了,补的话只能是重新结婚么?如果补出来后我们离婚,那是不是这些年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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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虽然说,您先生在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但这么多年过去,他也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已经不存在了。所以,你们的婚姻是有效的,只要你们双方愿意,婚姻关系就能继续存续。你们这些年的财产也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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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能用自己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重新办理结婚证,之前的属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如果离婚分割财产,那一部分也能算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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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是需要重新办理结婚证的,补办后财产分配的时间界定点依旧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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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