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2011年因矿山事故造成听力下降,工伤认定为7级,经过劳动局仲裁企业赔偿十三万伍仟元,由于企业迟迟不服,遂打算提起诉讼,、。与2012年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前进行调解,调解结果是企业分两次付清工伤赔偿款,企业与2013年6月付一半,2013年9月前付剩下的一半。2013年6月企业如约付了陆万伍仟元,剩下的一半至今未付。后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查公司账号一直没钱,就一直拖到现在。现企业因国家煤矿整治已申请关闭。关闭前要对拖欠的员工工资、工伤赔偿等进行统计赔付。我想问,我能不能在要求企业支付剩下一半工伤补偿的同时,要求支付拖欠赔偿的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