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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两个女孩子在厂里给他们做网购客服!由于连续的加班加点,一直都要干到深夜12点,一天要干十五六个小时。孩子生病了做不动了,要求休息并口头提出辞职。厂里说什么不同意,因为没有人手。你要辞职可以的必须要等我找到能替换你的人。孩子说,我帮你顶多顶一个礼拜。厂里不同意!孩子由于身体不舒服就没有去上班!并口头提出了辞职。月底发工资克扣了他们的工资!后经几番交涉勉强的把工资给了,又扣下了四百块钱一个人。我们打电话找他理论,对方说,他们厂里经过讨论研究。第一个是他辞职这不干了没有得到厂里同意,第二个,他走了厂里没人手了,给厂里造成了损失。请问,他们不但没有跟她们签订劳动合同?而扣克他们的四百块钱应该不应该。这个钱我们还能要回来吗? 所以求求律师帮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6-11-07 16: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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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