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最近有个很纠结的事情,很闹心,不知该怎么办,咨询您。我男朋友之前自愿给我买的房子作为我们以后婚房用,1年前 首付十他出的,房贷是我个人还,房子现在装修好了都是 我个人出资。现在他突然提出分手,问我要他的首付,我不愿给他,因为他浪费我几年的青春。如果我不给他的情况下,是否触及法律?由于他问我要首付,我很反感,删除他的所有信息,如果他继续追他的首付,而向法院起诉我,他的胜算大还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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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由给付你钱的证据,他还是有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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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赠予无需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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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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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