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因自身原因突发疾病住院公司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吗?
-
如果是自身原因,员工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
不需要的。。
-
您好,医疗保险部门支付
-
治疗工伤期间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的,结算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的,应当从中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事故都是突发事件,治疗抢救期间都不可能完成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一般需要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申报结算。
公司在治疗工伤期间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在出院时没有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的,在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社会保险机构与其它赔偿费用一并结算的,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从中扣除。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赔偿费用应当有清单,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清单核对是否包含医疗费用。
-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以内医治无效死亡,才算工伤。n根据《工伤保险条例》n第十五条n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n(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n(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n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公司给买了工伤保险,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并且,如果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
医疗保险部门支付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