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10月18号19;20分左右,我在快递公司上班时候 有一个甲同事给一个乙同事打电话说他的电动三轮车没电了让他去接他 乙同事说他的车也没电了,乙同事就电话给我了 接着甲同事说你来也可以,我就开着公司的改装电动三轮车去了,在一段路上由于没有车灯 路灯,另外还有挡风玻璃,视线,撞人了 撞人后我没有肇事逃逸 立即就把受伤者送到医院 然后报警了,现在受害人家属起诉了,交警部门交通认定书说我是全责,受害人伤势不算太严重 请问;我在这起事故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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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是起诉你个人还是公司?如果你没有异议的话一般会认可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不太严重就不涉及伤残,一般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赔偿。如果起诉公司可能涉及职务行为不用你个人而是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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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是起诉你个人还是公司?如果你没有异议的话一般会认可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不太严重就不涉及伤残,一般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赔偿。如果起诉公司可能涉及职务行为不用你个人而是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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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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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纯对于交通事故这块,你的责任是按照事故认定书确定的。对于你帮忙接人造成这个事情发生,你们内部之间,可以协商分担一下,这个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你们协商确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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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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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是起诉你个人还是公司?如果你没有异议的话一般会认可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不太严重就不涉及伤残,一般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赔偿。如果起诉公司可能涉及职务行为不用你个人而是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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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