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3月租了一单位的店面房.租期为两年,每月两仟元,每半年付一次.可就在7月份,我付第二次房租时,那单位告诉我,这房子在2006年5月要重新招标了.房子要拿回.这下怎么办呀?店的装修,还有存货(我做服装生意的)呢?
我想请问一下,我该怎么要求赔偿.赔多少较合理呢?
以下是我与该单位所签合同,请帮我看看.谢谢!
房屋租凭协议书
出租方:某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一天(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某处店面房一间租凭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为两年,即2005年3月3日起至2007年3月2日止.
三,租金每月两仟元,共计四万八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分四次付清,每半年付一次.
五,租赁期间甲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收回出租的房子;乙方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转租,否则,甲方可以单方中止协议,收回租赁房屋.
六,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协议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同意,可另签协议.
八.乙方需付押金500元给甲方.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九,甲方将全年房租收入全部返回给乙方用于店面装修.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间向甲方交付租金,切实履行协议,如愈期未交和未履行协议的,押金不予退还.甲方未履行协议,押金双倍偿还.
2,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要赔偿一切损失,并恢复原样.
十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双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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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愿意不代表你就要同意。有合同约定呢。
如果要解除,赔偿的事首先看是否有约定赔偿标准,如果没有,按实际损失赔偿,由你方举证。需要的话,你可以找律师看具体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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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按合同办理就好了,既然合同没到期,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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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那单位)不愿意啊.其实也不是他不愿意,因为是他上级吧,反正是一部门要求重新进行招标.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要求赔偿.赔多少是合理的,怎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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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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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级招他的标,与你何干,你替他着什么急呀?你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关系,不要搅到一起.
你们签订的<合同>可是双方的真实意识表示,可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学雷锋怎么学得那么好,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呀!
他招标受益,你让路受损是吗?你做好这个牺牲了呀!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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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