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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外地农民工,今年3月15日给一位私人老板打工,三合板原材料加工厂。口头协议:一天10小时,120元一天,一月一开,押半月工资。刚开始还有几个人给他干活,没过多久就剩我一个人了,光我一人一天给他创造的纯利润500—600元。干到5月26日,除了给生话费外,从不提及工资的事情。我给他据理力争,总是不了了之。5月27日正好家人来电话说家里有事让我回家,走时连路费都没给我一分。8月16日我返厂要工资,光一去二来的车费、闲杂费就花销1300元,跟老板一照面两眼直喷火光,老板看苗头不对才先付给我2000元。付钱的原因一是缓和气氛,二是让我继续给他干,我为了拿到钱别无选择,一直到10月9日,总共只干了5天活。到后来我才明白,这老板就是个老赖,凡是给他干活的没有人把钱给结了的,他总是当面一套,背里一套,威逼利诱,找各种理由搪塞,软磨硬泡。谁知我这人不知趣,就是不吃他那一套。终于他等不及了,为了把我撵走。10月14日半夜两父子把我给打了,上门牙打掉6颗。请问:像这样的情况申诉理赔能拿到多少赔偿。

劳动纠纷
2016-10-19 19: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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