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公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里面担任法人代表,他以公司的名义贷款1千万,现到期还不上了,目前公司宣布破产,他所欠的款对我个人财产有影响吗?我是否要以个人财产来还他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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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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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是否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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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行为,与个人财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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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该有风险 但如果对于贷款去向说不清楚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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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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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如果混同,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这样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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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承担责任,与你个人财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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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