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买了一处房子,房子是我老公单位集资的。但是公公婆婆还有老公在我们结婚前将房子进行了公正,公正的内容是:这个房子的房款和装修费用都是公公婆婆出的老公进行了公正,但是房子写的事是老公的名字。请问我老公现在对这套房子有没有所有权。如果要卖这套房子,我要不要签字。如果婆婆去世,我考公对这套房子有多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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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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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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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证明房屋的出资款问题,就不必担心,你老公有所有权,而父母没有所有权,只是出资赠与人而已,这处房产你的公婆没有份额的。至于买卖该房屋是否需要你签字法律理论上是不需要,但要看房产监理处是怎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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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证明房屋的出资款问题,就不必担心,你老公有所有权,而父母没有所有权,只是出资赠与人而已,这处房产你的公婆没有份额的。至于买卖该房屋是否需要你签字法律理论上是不需要,但要看房产监理处是怎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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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讲的公证内容只是对房款及相关费用说明,而且房子又登记在你老公名下,他应该是所有权人。卖房子并不需要你签字,因为这属于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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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