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有件事情想麻烦您,我的母亲在去年七月份去世了,父母有一房产,房照是父亲的名字,在今年初发现房照不见了,在房产部门的要求下进行了补房照的过程,开始进行的很顺利,但是在最后拿着回执单取房照的时候房产部门要求出示我母亲的死亡证明跟我和我弟弟的签字,只是我父亲补个房照,又这么麻烦没,国家规定的补办手续是怎么规定的啊,请律师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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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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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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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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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房子有一半的份额是属于你母亲的,你母亲去世,你们三个人都有继承权,如果要补房证,将房子变更为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的话,就需要你和你弟弟同意才可以。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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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房子有一半的份额是属于你母亲的,你母亲去世,你们三个人都有继承权,如果要补房证,将房子变更为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的话,就需要你和你弟弟同意才可以。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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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房子有一半的份额是属于你母亲的,你母亲去世,你们三个人都有继承权,如果要补房证,将房子变更为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的话,就需要你和你弟弟同意才可以。建议你来律所当面咨询,了解详细情况才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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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