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在农村建二层楼房,找包工头包工(160/平米)口头协议,包工头应该没有资质,所有工具设备由包工头处理自带,我们只负责所需建筑材料,十月六日有一名不会开吊机的工人私自去开吊机,因操作矢误,导致吊机损毁,工人和吊机一起于二楼楼顶掉落摔伤,到今天昏迷未醒,性命可能不保,请问这个责任法律上是怎么判定的?我们要约需要承担几成责任,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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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和包工头之间成立的是承揽合同关系,但是因为承揽的包工头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所以你对选择承揽合同的主体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虽然你们口头上的约定符合承揽合同关系,但是由于没有签订书面的承揽合同,所以受伤的工人可能会将房主及包工头一起作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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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包工头无资质,你与包工头又无相关合同约定,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了。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处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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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要收集证据证明是包工头承包建房,这样你就不用负责。如果不能证明是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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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