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您一下,我起诉我丈夫一次了,他不离婚,在这期间她说跟别人借二百万,请问,这个债务跟我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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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除非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举债人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如果不具体上述情形,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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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用于共财生活,你是不用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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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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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一种是共同举债,另一种债务虽未共同举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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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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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离婚期间你们并没有共同生活,这笔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不承担,但是具体情况得看对方是如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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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情况,男方所借款项远超过日常生活需要,你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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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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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