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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曰介绍人唐木干谎称给我介绍对象、她接收了2点4万元当时她说自己先拿着钱借以保管、等过一段时间在给媳妇雷红美、并承诺说担保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内逃掉她退钱、一年之内与她无关、事实是唐木干在接到钱后立马把钱分摊给自己和其它2 人,其中一人石红梅接到钱后便消声匿迹媳妇在当天和我办理结婚手续,其后5天之后便逃跑了

婚姻家庭
2016-09-06 17:04: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希望帮到您
    追问:2010 年8月初我去报警共3个多月公安机关始终以种种借口不以立案
    解答:建议向上级公安机关复议。
    追问:诈骗成立与骗人者的真实身份有直接关系吗?
    解答:你好,只要诈骗事实成立,不管他是什么身份都要负责人的。
    追问:公安机关以雷红美用的是真实身份、且办有结婚证为由不以立案、根据我所叙述的事实经过,我的事件应该构成构不成诈骗案?从那些方面陈述自己的事件是诈骗
    解答:可以对公安机关说,雷红美他一骗取彩礼为目的,虽然用的真是身份登记结婚,但是几天都不逃跑了。
  • 你好,可以直接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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