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险是人保不计免赔的没超出50w 医疗费只花了不到一万 保险公司说只能赔偿百分之90 多出的百分之十 保险公司要求我来承担 我也答应了 还有对方请的护工是160一天 而保险公司只赔偿70 一天 经过调解没商量好 他说多出的部分是应该我承担 我感觉这里不对法律方面是我应该承担吗?那如果对方请1000元的护工那多出也要我来承担吗 我很无辜耽误我好多时间不说车也好久没拿回来 对我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 对方要求找律师起诉我 我感觉我没做错 求好人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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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不超一万,保险公司应全赔,护理费对方要提供票据,由保险公司赔偿,你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对方起诉,建议你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减少你的损失。另外委托律师后,就不用你分心事故的问题,不会占用你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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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让对方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解决。在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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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的,可让对方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解决。在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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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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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