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被拆迁已十年多,问题急连不断涌现,也无法一起咨询,只能简陋提两点先请教指导。第一,至今未见拆迁许可证。而且未按法规定的即时房地产价格补偿,而且评估机构是按当时前八年的异地建房评估价格标准,进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评估,而且无选择余地。造成我们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极低,拆二买一都不够。第二,过渡费由于签约时政府没有动迁房安置,导致没有约定过渡期,可签约后半年政府才决定进行动迁房安置,又因房源极少政府没有能力及时全部安置,就逐渐分批安置,致使我五年之多有的甚至至今没有拿到动迁房安置,可过渡费只按约定期内每月每平方8元发放(超约定期按规定是翻倍为16元),就这也只发放三年突然停止不发了。请求律师您指点迷津!如何维护如上权益?法规依据在那里?维权理由哪些?诉讼理由是什么等等?以及诉讼费用标的是如何计算的,是按拆迁房屋补偿总价还是按诉讼请求标的为计算诉讼费用?急盼真经!

房产纠纷
2016-10-15 07:27: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拆迁是一个公益事业,但需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在拆迁前需要政府对拆迁范围、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公告,没有公告的拆迁是违法的,拆迁补偿依据地价不同而不同,对农村宅基地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适用标准不同,对房屋及附着物的评估如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如果对拆迁不符的,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解决。关于律师费用可以参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取律师费是依据诉讼总标的,如果律师费用价格较高时,也可以协商收费。
    追问:关键是拆迁仓促上马,政府根本没有按规动员、公告、许可证申领和安置补偿方案、包括临时过渡期没有更多的约定等等。现近凭集体土地拆迁条例外巳无法据可依。我曾付费咨询过声称能解决的律师,可一无所获也根本没底气接案。我也曾用物业费案小试牛刀,试探法律法官的真谛,结果一、二审法官居然无耻地要求我呈上上海物业管理规定内容,我大失所望地当场气愤指责法官;不懂不知法规坐在上面干么?最终法官脸红并无奈地进行调解了案。
    解答:您好,建议您可以先登录我们的官网和王建功律所的个人网站,增进对我们的了解,如果对我们认可,您可携带相关材料来律所我们预约面谈。
  • 你好,你讲的问题有些复杂,这完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带上材料面谈
    追问:确实很复杂,而且极为混乱无章和错综复杂,令人眼花缭乱和措手不及。根本不能称符合法律规定的进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甚至每一细节都明显违法违规。比如;房屋评估方式和价格,青苗补偿,动迁房安置,开始是异地建房中途突变为货币补偿,再变为动迁期房安置,安置房又严重不足和迟滞,而过渡费又不按规发放并中途突停等等举世无双违背常理和法律法规的现象及行为。关健问题是没有动拆迁许可证和动拆迁安置方案公示,更不谈拆迁动员
  • 你问了这么多问题,难道你还想免费知道么?如果你真想知道答案,我建议你和律师打电话。然后你付费后,给予你解答。否则,免费的答案质量是很难得到保证的。毕竟,回答你这些问题,很伤脑筋的。
  • 您好,拆迁安置和过渡补偿如果有不按当时签订的安置协议等协议履行的,可以据此提起行政诉讼。如需要分析案件具体细节,以及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请来电与我们详谈。
    追问:关键是;我们开始动拆迁是异地建房,中途突改为货币安罡置,也就是自由到市场上去选房购房,就不存在预约拆迁安置过渡期的概念了,再后政府又按规配拆迁安置房了,而动迁协议没变。由上混乱造成当时没约定过渡期而引来综多怪异。过渡费补偿也无法据可依和无头序了,更谈不上按签订的安置协议履行了。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又有什么法据可依呢?我曾付费咨询过声称能的律师,我费时费财与他详谈后他可是没底气代理接案了。
  • 你好,你讲的问题有些复杂,这完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带上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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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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