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50岁,从来没听说过偷东西,两天找不到人的情况下,第三天在派出所民警告诉我,他在超市拿了好几次东西,已经送到看守所要判刑,这样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做,让惩罚降到最低。谢谢!
-
现在是拘留,公安侦查完如涉嫌盗窃犯罪就移送检察院,再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找受害人(超市)赔偿损失,如取得谅解,可能会减轻量刑
-
数次盗窃,可能涉嫌盗窃罪。最好委托律师先去会见下他
-
你好,你朋友什么时候被公安抓获,哪个公安办理的
-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你朋友,具体了解案件情况,从法律上帮到他。
-
如果多次盗窃,并且盗窃金额靠近3000元的话,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