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双方未达成协议,女方要求房子,存款平分,子女大的20岁,还有一个15岁的未成年人,予不支付抚养费。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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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未成年,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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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平分是有法律依据的
追问:双方分居了差不多3年,这3年之内,女方未向子女支付任何费用(男方曾在女方不在家期间出车祸,女方没有任何过问,更没去照顾,是其大女儿在医院照顾,那时年仅16岁)这样平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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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追问:双方分居了差不多3年,这3年之内,女方未向子女支付任何费用(男方曾在女方不在家期间出车祸,女方没有任何过问,更没去照顾,是其大女儿在医院照顾,那时年仅16岁)这样平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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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