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前几天我和老公办理了和平离婚手续,签的离婚协议是,孩子归我(现在7.5岁),孩子他爸爸每月一号交1000元的抚养费,房子是他爸妈买的,归他们家,当时说的好好的,孩子抚养权归我,但是后面我公婆又后悔了,现在又想着打官司告我,把小孩的抚养权争回去,我是不会把小孩交到他们手上的,想问下,他们家通过打官司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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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但也得尊重双方已登记的离婚协议,如你在抚养小孩问题上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过错,法院一般是不会作出改变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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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不会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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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讲的情况,他们这么快就想挣回抚养权,我认为对方胜算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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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你的了,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不大,除非你的情况不适合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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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