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我锁骨骨折,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是主要责任70%,我后经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因肇事方购买了交强险,且没有赔付能力,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各项费用6万多元,肇事人赔偿1万3000元,对于取锁骨钢板的后续治疗,法院因未实际发生,所以未支持。目前,我的锁骨钢板已经取出,后续治疗费用实际发生8900元,后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告知,目前赔付超出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手术手续治疗费用不予赔偿,只赔付误工费及伙食补助费等,我想请问,我这个案件后续治疗费我觉得是应该包含在交强险伤残11万赔付内,而非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范围,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后续赔偿中医疗费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