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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我老公离婚,因为有财产,小孩,债务大家要怎样去处理这个问题,都系因为我老公有了第三者出现后才吵离婚,这样我得不得到财产和小孩呢?这些债务要不要我来还呢?

婚姻家庭
2016-07-10 16:18: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追问:如果男方达不到我的协议要求呢,是他的过错的,我要不要起诉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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