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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请教下,我是卖家,前两天和别人签了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没有仔细看合同内容,后来发现合同条款明显偏向买家,大多是对我方的约束内容,而对乙方和中介本身约束很少,由于对方是按揭贷款购买,余款的交付时间和期限等都没有明确,后来知道买家与中介是熟人,我现在想作废或者申请撤销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可能吗?应该怎么做?对方已交定金,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定金的双倍,我必须支付吗?

其它综合
2016-07-11 15:30: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我看了,我觉得应该这样,合同签订后是不能随便作废和撤销的,至于尾款的交付日期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明确,至于你说的违约金与定金,这两者只能在违约时选其一,不能同时适用。我没太懂你说的违约金是定金的两倍是什么意思。一般定金是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都是合法的。
  • 得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到资料面谈。
  • 你好,那你需要谨慎点。
  • 你好,如果合同存在欺诈可以撤销,但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不可以违约,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面谈。
  • 你好,一般情况下合同是必须履行的,但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你带上合同与律师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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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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